法制晚报讯(记者王晓飞) 为骗取拆迁补偿利益,王某伙同两位业主,伪造法院民事判决书,并向房地产测绘所工作人员刘某行贿,以“一房分多户”的形式,骗取国家住房共计340平米,以及拆迁款近百万元,其中王某获利34万。
今天上午,王某因涉嫌行贿、诈骗罪在门头沟法院受审。
王某今年43岁,当过兵,复员后曾在房产中介公司工作,对于买房卖房的政策,王某是“一门清”。
“政策不允许分户,只有通过法院判决才行。我就花钱买法院的假判决。”王某向检方供述,买一份假法院判决要花好几万元。
据指控,2010年1月,朱某花90余万元购买了门头沟区黑山矿内的两套房屋,想借该地区拆迁的机会谋取利益。2011年10月,朱某认识了王某,朱、王二人商定由朱某给王某24万元让其将自己的房屋分成4户。
后王某购买了分家析产的法院判决书,并送给门头沟区房地产测绘所工作人员刘某贿赂款3万元,托其违规出具测绘图。
王某利用伪造的判决书和违规出具的测绘图骗过门头沟住建委,将朱的房屋分为4户,办理了4个房屋产权证。2011年11月,朱某等人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签订4份征收补偿安置协议,得到4套两居室安置房及拆迁补偿款30余万元。
胡某见朱某获得巨大利益,就伙同王某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,以同样方式,将自己的两套房屋分成2户和7户,后获得拆迁补偿款60多万元。胡某为此支付给王某好处费10万元。
门头沟检察院认为,王某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王某、胡某、朱某明知门头沟区征收拆迁范围内禁止分户,仍采取由王某伪造虚假法院判决书等方式违法办理分户,骗取征收补偿款及安置房,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王某一人犯数罪,应数罪并罚。
据检方介绍,王某所购买的所谓法院判决书非常粗糙,甚至连格式都和正式的法院判决书有很大出入,而正是这张粗糙的判决书和测绘图骗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核人员。“好在涉案的拆迁补偿房屋未实际分到当事人手中,也未进入流通环节,没有进一步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。”
(原标题:“一房分多户”他骗走百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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